山西榆社县开展“四有一奖”激发村级党组织创先争优
来源: 新华网
新华网太原7月8日电(记者刘翔霄)山西榆社县对全县村干部实行“四有一奖”管理办法,改善和落实村干部身份和出路等待遇问题,为建立农村干部管理长效机制、稳定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做出有益探索。
榆社县位于太行山革命老区,是山西省扶贫开发重点县。长期以来,由于工作条件艰苦、待遇低,造成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,“在职没干头,离职没靠头”的现象普遍存在。
为了改变这种状况,从2008年年底开始,榆社县制定出台了“任职有承诺、履职有报酬、离职有保障、尽职有前途,党建有奖励”的“四有一奖”村干部管理办法,并在全县推广实施。
“村干部是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骨干力量,他们工作积极性高不高,责任心强不强,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。”榆社县委组织部负责人说,榆社县花大力气解决基层干部待遇问题,就是想激励农村干部干事创业,鼓励他们一心一意谋发展。
记者从榆社县委组织部了解到,从2009年起,榆社县对现任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实行由基础、责任、工龄和实绩四部分构成的岗位报酬结构工资制。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的报酬由县委组织部审批管理,县财政统一支付,并列入报酬专户,确保能按时足额领取履职报酬。
此外,各行政村党支部副书记、村委会副主任、村代会主席、两委成员及其他农村干部的补助,实行以岗定责、实任实计,其报酬标准可根据村情,由乡镇党委、政府研究批准执行,补助资金从村级管理费中支付。对于工作实绩突出的村干部,榆社县委给予荣誉表彰和奖金。
据榆社县委组织部统计,现任村干部每年人均可领取报酬4200余元,比“四有一奖”实施前增长约5倍。此外,对于连续任职满15年、20年或累计任职满20年、25年,年龄达到60岁的离任村干部,县里每年为其发放600元、960元的农村离任干部补助。
种种措施的推行,改变了以往当地农村工作“撂挑子”的局面。据榆社县委组织部统计,“四有一奖”管理办法推行以来,全县有176名能人回村当上了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,占到全县农村主干总数的64%以上。
榆社县西马乡寺村支书杜海斌上任已经有十来个年头,在他看来这种管理办法是个创新:“有工作目标,有实绩奖励。干好干坏不一样,催着咱创先争优干好工作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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